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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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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负责推进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
办公电话:0537—3412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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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工业和高技术科牌子) |
主要职责:分析研究全区及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四新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四新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促进四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四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四新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四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工作。负责调度分析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协调推进全区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统筹全区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综合分析全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出区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负责全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审理审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制全区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名录。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区居民消费状况以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全区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12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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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能转换科(挂固定资产投资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兖州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调度督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重点区域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督查落实省、市、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调度分析全区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区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及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资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流通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提出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区重点项目、区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及概算控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综合分析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运行状况、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交通运输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和转报工作。牵头组织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
办公电话:0537—341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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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和资源环境科(挂社会发展科牌子) |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区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小城镇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综合分析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区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区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区际间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区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报批、执行及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16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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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科(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承担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区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全区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区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审核、上报、转报工作。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区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办公电话:0537—342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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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区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权限和程序,拟定区定价目录。负责拟订全区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区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协调平衡区授权各地管理的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负责房地产价格、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政策,指导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
办公电话:0537—342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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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调查监审科(挂收费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根据授权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2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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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挂粮食和物资仓储与产业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和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区级储备粮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和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区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区下达的救灾物资的管理工作。承担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区级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1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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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科 |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区级事权粮棉政策和区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1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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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规划科 |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衔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提出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研判能源基础产业发展趋势,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开展全区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油气开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负责拟订全区新能源、水能、生物资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能源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能源方面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 |
办公电话:0537—3433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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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区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提出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能源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全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负责拟订全区火电、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煤炭开发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推动区外海外煤炭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33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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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安排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党员活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等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2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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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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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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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价格监测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与应急监测、监测分析、专项调查及数据上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工作。 (二)承担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和预测农产品成本调查情况事务工作。 (三)承担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提供基本保障服务工作。 (四)承担本行政区域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2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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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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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担为本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的涉及违纪案件、涉嫌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等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相关服务工作。 (二)承担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接受因价格问题产生纠纷提出的协助申请,依据价格管理政策、知识和手段进行行政调解,以及涉税为重点的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业务相关的服务工作。 (三)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8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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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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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承担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管理相关服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储备物资质量标准,承担粮油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调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落实本单位及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财务审计制度工作。 (四)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1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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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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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社会信用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法规,承担信用体系领域研究、信用文化教育宣传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承担全区信用信息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联合区直有关部门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承担信用报告、信用承诺、信用异议、信用修复、信用宣传等信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信用数据库归档相关服务工作,承担信用信息数据征集管理和共享应用技术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级信用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和信息安全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全区能源节约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组织利用各种可再生资源相关服务工作。 (三)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参与地方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调度分析全区服务业有关情况工作,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开放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相关工作。根据区情实际、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综合研究。定期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发展前景和趋势,对宏观经济调控提出意见建议。研究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全区经济结构调整、投资结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国内外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能源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能源产业政策的课题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估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为全区能源行业发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工作。参与全区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和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全区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服务保障和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能源供应保障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和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2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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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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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人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区人防主管部门拟订人防建设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并为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 (二)承担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的技术支撑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为监督检查城市重要区位防护准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防护功能的落实提供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及人防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负责自建工程、早期人防工程的维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参建各方(建设、施工、勘察、监理、设计)提供相关技术性服务,承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平战转换的技术支撑和相关事务性工作。为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安装和单建人防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平战转换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承担人防指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制定防空袭方案等各项保障计划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防空袭演习演练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相关工作;承担青少年防空防灾技能实践训练相关工作。 (五)承担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承担区级人防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区级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联网建设事务性工作;承担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及其他专用通讯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事务性工作;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为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六)承担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平时开发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事务性工作;利用人防系统现有技术平台、资源和设施,参与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编制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七)承担区级人防指挥所和疏散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辅助工作。 (八)承担人防科研、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九)开展区人民防空事务中心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人防事务中心的战备执勤和应急值班工作。 (十)战时在区人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命令指示,承担发布空袭警报、实施灯火和交通管制、实施疏散和隐蔽方案、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区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十一)完成区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317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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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1楼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