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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电话:0535-7298876
负 责 人 :辛连胜
机构职能:负责档案、机要、保密、文电、印章、车辆调度、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安全保卫、卫生管理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导、督查、考核。负责对系统内人员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接待、重要会议的组织及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7299881
负 责 人 :赵来源
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3、财务科
办公电话:0535-7299053
负 责 人 :姜峰<
机构职能: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各类专项资金、专用基金及规划费用的征收、管理、监督检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补偿费及出让金、租金的征管工作;负责局自有资金、其他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安排物价、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各种年审及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等事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保障工作。
4、自然资源法规监察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7231079
负 责 人 :姜春妍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研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意见措施。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林业管理、海洋渔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p><p style="text-align: left;">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5、耕地保护科(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7295577
负 责 人 :牟姣
机构职能: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意见,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6、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科
办公电话:0535-7299210
负 责 人 :闫勇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烟台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意见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意见,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烟台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承担城乡规划意见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
负责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指导市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市区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市区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
负责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贯彻落实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负责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进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指导全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7、自然资源测绘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7299797
负 责 人 :张莉娜
机构职能: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8、自然资源地质勘查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7299015
负 责 人 :吕晓明
机构职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探矿权权属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申报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古生物化石及国家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9、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0535-7269595
负 责 人 :崔涛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采矿权权属纠纷。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采矿权审查等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林业、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0、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科
办公电话:0535-7298898
负 责 人 :陈勇
机构职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并监督实施。
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11、渔业科
办公电话:0535-7298363
负 责 人 :高照林
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渔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渔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意见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和渔业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牧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负责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指导渔业水域保护与管理。拟订渔业产业化和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渔业经济统计、核算工作;负责渔业科技工作,指导渔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内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承担远洋渔业项目管理工作,指导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海洋与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远洋渔业,协调处理涉外渔船综合管控和相关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承担职责范围内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承担渔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水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12、海洋发展科(挂市委海洋办秘书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7299353
负 责 人 :刘春巧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全市海洋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海洋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海洋强市建设规划。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洋军民融合发展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调查评估、统计核算和信息发布。承担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有关工作。拟定全市海洋科技发展、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海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海洋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以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承担海洋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相关外事管理、海洋权益维护等工作,按照要求参与海洋资源勘探开发争议、岛屿争端、海域划界谈判与磋商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意见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负责用海、用岛监督管理。负责海域、海岛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开展海洋生态预警预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按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海域、海岛、海岸线修复工程。做好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
13、自然资源林业科(挂造林绿化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7299083
负 责 人 :孙萌谦
机构职能: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4、山东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7551005
办公地址 :吕格庄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遗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山东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发展战略,制定山东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级地质公园规划并执行上级批准的公园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园区地质遗迹进行调查、评价、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经费的预算和使用。
(五)负责落实园区内各类地质遗迹、景观、景点、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六)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引导涉及公园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制定公园科普宣传计划、大纲,为公园各项科研、旅游活动等提供服务,组织公园内从业人员的地质科普知识培训工作,协助市旅游部门培训地学导游人员。
(八)负责开展科研、科普教育活动,普及地球科学知识,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莱阳市规划编研中心
办公电话:0535-7215983
办公地址 :莱阳市旌旗西路202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承担城乡规划意见的研究拟订工作承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研究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承担参与重大规划项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重大建设项目及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规划论证等工作为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提供规划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组织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承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提报工作;承担组织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工作;承担为全市建设项目提供规划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建设、完善、维护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信息系统相关工作,为市政工程及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技术服务。
(四)贯彻落实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承担城市更新设计工作承担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工作;承担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有关工作。
(五)贯彻落实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工作承担村镇风貌规划设计服务工作、进行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规划咨询服务工作承担为全市乡村建设提供规划技术服务工作。
(六)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莱阳市森林资源保护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7299083
办公地址 :莱阳市旌旗西路202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规划设计、技术服务及培训等工作;负责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各项调查与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工作。
(四)承担森林和草原(地)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规划和标准制定并提供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为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负责为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服务。
(六)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基础数据管理工作。
(七)承担林业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工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产品质量监督、政策性森林保险提供技术服务。
(八)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和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管理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
(九)承担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承担全市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十一)承担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合理经营国有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组织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防火监测预警及设施建设与保护。
(十二)承担森林防灭火服务工作,为开展全市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防火监测预警、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持。
(十三)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莱阳市渔业技术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7299385
办公地址 :莱阳市旌旗西路202号
机构职能: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技推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烟台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实施渔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及体系服务工作;负责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新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技术工作;负责对水产从业者进行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提供病害防治服务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林业、海洋和渔业等方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