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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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电话:0533-7181239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应急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代管、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代管、所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区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2、名称:规划建设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电话:0533-7196517
职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执行地方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河道堤防、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3、名称:水政与许可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电话:0533-7313085
职责:拟定全区水利管理方面的政策;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水行政处罚除外)。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调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组织实施水行政审批、水利规费征收等工作;负责全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水土保持区划、规划,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负责审批、监督实施;组织做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负责全区水利行政许可工作。
4、名称:城乡供水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电话:0533-7189116
职责:落实灌排工程的建设管理与改造工作;协调太河水库三干灌渠的有关工作,负责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供排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5、名称:行业监督管理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电话:0533-7151398

职责: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旱灾害防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引黄供水及其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名称:临淄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联系电话:0533-7180065
职责:(一)指导河道以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测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执行防护标准;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三)负责临淄区境内淄河、乌河、运粮河等河湖沟汊管理范围的日常巡查、保护,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初审工作。 (四)负责保护河道及其水利工程设施,组织和指导实施全区河道日常维修,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五)负责临淄区太公湖、运粮河湿地公园的日常运行、工程设施维护和区间水量监控调配工作。 (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太公湖、运粮河湿地公园水质进行净化保护。 (七)协助公安、水利、环保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河道违法案件。 (八)负责制定河道年度维修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区河道进行汛前检查,组织和参加防汛抗洪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名称: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联系电话:0533-7310569
职责:(三)承担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技术支撑服务,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 (四)参与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地下水开发利用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地下水水位、水质实施监测。 (五)参与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实施用水计划;承担水量平衡测试、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承担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区节水宣传、取用水及节水统计等工作。 (六)承担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工作。 (七)承担落实非农业用水户用水量计量及核定工作,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水资源税提供服务保障。 (八)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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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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