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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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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应急、值班、文书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密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工会的管理服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13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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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科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团委、妇联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联系协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3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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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办公电话:0537-3413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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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科 |
主要职责: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申报、管理有关工作。贯彻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区高技能人才工作规划、政策。承担技能人才表彰的推荐、选拔、申报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市场运行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
办公电话:0537-34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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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科 |
主要职责:贯彻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区城镇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指导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及政策落实。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业务及党建工作。指导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开展技能人才等相关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8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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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人选的推荐、评审工作。贯彻执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等政策规定。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初审推荐工作。承担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权组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
办公电话:0537-3428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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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
办公电话:0537-341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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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科 |
主要职责:贯彻劳动关系政策。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贯彻全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完善区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区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贯彻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推荐有关企业参加各级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劳务派遣、特殊工时制审批等工作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
办公电话:0537-3413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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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科 |
主要职责: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管理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负责办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审批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36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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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 |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市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贯彻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贯彻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贯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申报工作。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
办公电话:0537-3434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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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
主要职责:贯彻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管理和密钥安全工作等。 |
办公电话:0537-3404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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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 |
主要职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及原有企业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96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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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
主要职责:拟定全区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全区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 |
办公电话:0537-3433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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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
主要职责: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协助办理仲裁案件;督办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区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区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等转办事项和本部门受理的群众意见建议。 |
办公电话:0537-3428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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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人社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及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窗口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況的督查、统计、分析、总结、评估工作,协调指导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的优化工作。负责受理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404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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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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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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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创业和人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参与就业创业、人才专项资金财务报表和预决算草案编制及绩效考评。 (二)拟订公共就业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就业、创业经办服务工作;指导镇街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贯彻落实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相关政策,负责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四)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负责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企业失业保险待遇的初审和发放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补贴工作。 (六)负责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服务工作。 (七)负责公共就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九)落实高校毕业生政策,服务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 (十)配合做好人才招聘的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才政策兑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归国留学人员来兖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社会化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城镇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规定范围内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负责辖区内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证书发放等事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1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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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办公中心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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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事考试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组织工作。 (三)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承担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务组织监督指导相关事务工作。 (五)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24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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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办公中心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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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二)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及承办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三)承担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聘任、考核、解聘工作。 (四)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8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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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办公中心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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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机制,为劳动者保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三)指导和监督全区专、兼职劳动监察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为公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和问题解答。 (五)承担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导检查、综合协调相关事务工作。 (六)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技术支持和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43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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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办公中心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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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规范。 (二)负责参保范围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全区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六)承担社保疑点信息核实处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七)承担全区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八)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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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404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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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办公中心11楼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