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各部门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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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8729280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519892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宁夏路286号A1楼1522室

网  址

http://www.qdsn.gov.cn

电子邮箱

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安全应急、信访、值班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宣传、理论研究、综合协调、统计、目标考核、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及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等后勤事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口支援和法治扶贫等专项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党建、统战、群团、招才引智、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调整、社会保障、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办公电话

0532-88729285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519892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宁夏路286号A1楼1520室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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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全民普法;负责并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

法律审查和律师工作科

办公电话

0532-88729282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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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519892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宁夏路286号A1楼1521室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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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上级发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本部门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审查、修改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办理区政府相关法律事务,为区政府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的法律事务办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服务工作;依照法定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司法鉴定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机构名称

复议应诉科

办公电话

0532-88729904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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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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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519892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宁夏路286号A1楼1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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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统一办理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区政府以及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行政复议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经行政诉讼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局机关诉讼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的法律文书备案、立卷归档、统计分析和上报。协助承担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督办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重要决策事项。

机构名称

行政执法监督科

办公电话

0532-88729139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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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519892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宁夏路286号A1楼15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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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推进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检查和证件管理工作;受理查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认定法律责任;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承担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调整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合法性审查以及相关法制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综合执法的实施情况;检查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监督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司法行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办公电话

0532-88729181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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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5198928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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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路286号A1楼1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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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依法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人民调解队伍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聘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动态管理,做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社区矫正工作科

办公电话

0532-8386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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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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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香港西路57号汇融广场C座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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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管理制度;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扶工作;检查、考核社区矫正实施情况;研究提出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训诫、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收监执行等司法奖惩建议;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会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应急处置工作。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

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3867900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8386090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香港西路57号C座4楼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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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承担现场来访、相关法律咨询平台及法律服务专线等有关法律业务咨询的解答工作。受理、审查区级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协助指导区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单位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协调街道司法所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承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机构名称

公证处

办公电话

0532-83866260

投诉电话

0532-88729280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

香港西路57号C座4楼

网  址

http://www.qdsn.gov.cn

电子邮箱

qdsnqsfj@qd.shandong.cn

职  能

1.依法办理公证业务和公证事务。2.担任公证法律顾问,承担公证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3.在辖区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宣传等工作。4.承担公证法律理论研究工作。

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

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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