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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直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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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博山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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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区李家窑北街54号 |
联系电话 |
227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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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和区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教育教学改革政策理论研究,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研究,为全区教育发展决策提供服务。指导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下同)课程开发与实施,承担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校本课程的规划、开发与应用,做好课程实施工作。 (二)承担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包括基础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研究、教学指导与服务,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和教学常规,服务学校教育教学。 (三)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效果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标准,承担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四)承担高考和中考备考工作,参与制定高考备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中考备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高考模拟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考试质量分析等工作,承担全区中考相关考试的命题与阅卷、考试质量分析等工作,做好相关考试安全工作。 (五)承担教育科研课题规划管理及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课题和项目研究,指导课程、教材和教法实验,培育、凝练、宣传教科研成果,促进教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推广教学实验和教学经验,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教学决策咨询。 (六)承担全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教师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建设工程,指导全区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教师培训参训人员遴选推荐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承担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创新实践活动场所规范建设推进工作,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指导、管理和评价工作。 (八)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宣传及普通话推广、培训与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九)参与拟订全区家庭教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家庭教育师资、课程建设工作,指导家校沟通、家长学校工作,办好中小学家长学校,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研究家庭教育问题,探索家庭教育规律。 (十)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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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博山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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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区中心路114号 |
联系电话 |
0533-4297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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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服务领域和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区学校教学条件提升和配置标准的宣传推广、落实与服务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学校教育装备管理、使用、研究、评价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教育装备应用创新案例征集、自制教具活动开展和评选工作,推动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现代化。 (二)承担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指导工作、局属学校实验室新建、改扩建的规划、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教学条件装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三)承担全区中小学教材、教学辅助资料、图书进校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优秀教育报刊图书、优质教材和教学资料的推荐发行工作。 (四)承担全区学校图书馆(室)建设、配备、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阅读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五)承担全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化配备与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六)承担全区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化配备与管理的指导工作,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研究推广工作、全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 (七)参与研究制定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承担推动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承担学校学生资助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区学生资助信息统计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手续办理、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协助经办银行监督、管理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工作。 (九)承担全区中小学学校后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学生公寓、校服、特种设备安全、冬季取暖、生活垃圾分类、节能低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的指导工作和信息统计服务保障、材料报送工作,承担局属学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承担全区中小学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和信息统计服务保障、材料报送、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全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数据整合和共建共享,完善和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满足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新需求。 (十二)承担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构建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智慧教育环境,开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实践研究,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小学的创新应用。 (十三)承担义务教育段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工作,加强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评价方式改革,培养学生信息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 (十四)承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建设工作,加强教育信息化队伍建设,培养信息化教学骨干教师,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技能,提高教育教学效益。 (十五)承担博山教育城域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及资产管理工作,做好网络安全规划,完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完成省市区上级网络安全部门部署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推进科教创新攻坚,完成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等工作。 (十七)承担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承担全区各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及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承担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承担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十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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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博山区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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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区中心路114号 |
联系电话 |
0533-4297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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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及等级考试、夏季高考听力考试、夏季高考外语口试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承担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三)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参加淄博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初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组织管理工作。 (五)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注册辅助工作。 (六)按照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要求,研究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为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咨询、升学指导服务。 (七)承担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八)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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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博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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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博山区中心路114号 |
联系电话 |
0533-4297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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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
(贯彻党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工作。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管理。 (四)承担推进全区竞技体育发展、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省、市、区重大体育竞赛。承担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落实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六)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辅助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1.研究制定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2.负责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