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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惠州市麦地路2号
邮政编码:516001
联系方式:0752-2286381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科室主要职能 |
具体工作任务 (统筹、牵头、负责工作项目) |
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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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并督促完成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起草全局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协调办理涉及教育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印章管理等;统筹协调本系统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本局外事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 |
1.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 |
2.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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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筹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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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拟定全市教育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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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调办理涉及教育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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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筹局机关和教育系统教育宣传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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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印章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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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统筹协调本系统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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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本局外事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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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上级和本级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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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筹教育改革和“放管服”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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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统筹“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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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统筹安排涉及教育的省市民生实事任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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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负责教育年鉴整理编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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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统筹局机关、直属院校对口帮扶(扶贫攻坚、援藏援疆援川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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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涉及教育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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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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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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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内统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评议所属院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负责所属民办教育机构及教育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检查、督促和考核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的情况,并向市委报告;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市委统战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的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志愿者服务有关工作;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 |
2.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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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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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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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教育系统党内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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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管理和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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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所属民办教育机构及教育类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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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查、督促和考核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的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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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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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协助市委统战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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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指导市直教育系统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妇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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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志愿者服务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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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高校讲座、论坛审批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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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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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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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协助组织实施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及教育现代化;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实施专项督导、重点工作督导 |
2.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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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组织实施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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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实施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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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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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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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创强争先”复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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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受理学校教育乱收费的投诉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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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指导县(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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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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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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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各种思想政治教育评优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国防教育、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宗教教育等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家庭教育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统筹教育系统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法律顾问以及规范性文件审定有关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十统一”有关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团(队)建有关工作;统筹教育系统关工委有关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文明城市测评有关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征兵有关工作等。 |
1.负责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工作;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 |
2.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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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各种思想政治教育评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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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国防教育、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宗教教育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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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家庭教育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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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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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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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统筹教育系统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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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法律顾问以及规范性文件审定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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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协调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十统一”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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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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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指导全市学校团(队)建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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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统筹教育系统关工委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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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统筹教育系统文明城市测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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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协调教育系统征兵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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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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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政策、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工作;管理和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学制、课程、教学计划等方面工作,管理和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章程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的科普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等。 |
1.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工作(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 |
2.拟定并组织实施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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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和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学制、课程、教学计划等方面工作;管理和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章程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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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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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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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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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普通中小学的科普教育及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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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协调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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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统筹外籍子女人员学校办学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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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 (市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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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高等、中等职业教育的规划、发展、合作办学工作,创新驱动、产学研、产教融合、教学研究工作,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协调省市共建本科院校工作。负责市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并对其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和业务指导。负责大中专院校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指导惠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协会、惠州市成人教育协会工作等。 |
1.统筹全市大中专院校办学、管理、教学研究有关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
2.拟定全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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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协调全市大中专院校创新驱动、产学研、产教融合、合作办学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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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调省市共建本科院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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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办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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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筹建、设立、变更、终止等审批工作;协调高等院校筹设、设立审核及上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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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并对其进行检查、评估、考核和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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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统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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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大中专院校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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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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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筹、指导全市终身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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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统筹惠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协会、惠州市成人教育协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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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协调大中专院校留学生派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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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统筹教育系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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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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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工作规划;承担全市性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指导中、小学体协(俱乐部)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校园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有关工作;负责学生体质监测和统计有关工作。负责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等。 |
1.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及其科研工作 |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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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全市性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组织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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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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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指导大、中、小学体协(俱乐部)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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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校园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配合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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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学生体质监测和统计、近视防控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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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指导学校爱国卫生运动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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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校园足球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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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体育、艺术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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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维稳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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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教育信访、网络舆情监测有关工作等。 |
1.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
2.指导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演练,指导和组织校园安全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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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平安校园创建和考评工作;指导学校食品、消防、交通及校车、校园风险防控、防汛(三防)、防溺水、特种设备、校服质量检测、扫黑除恶等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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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协调和处置专项安全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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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学校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开展校园安全形势定期研判和风险评估;负责安全文明校园评比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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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教育信访、舆情管控、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反恐等维稳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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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协调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和安全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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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学校食堂综合管理、食品安全和营养监督指导等有关工作。负责学校饮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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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指导监督校车安全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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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节假日机关值班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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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牵头负责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和校园性侵预防与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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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校园贷、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宗教渗透侵扰、境外非政府组织排查及社会矛盾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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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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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局管校聘”、“县管校聘”工作;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评先表彰工作;统筹、指导直属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才引进、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社保、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老龄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培训和考核工作;统筹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协调双拥、军民融合等工作;指导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有关工作;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外籍教师管理有关工作等。 |
1.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
2.统筹、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师德师风问题的办理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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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局管校聘”、“县管校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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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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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筹、指导教育系统评先表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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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局机关干部工作、所属学校行政班子建设以及中层干部备案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有关干部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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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指导直属学校教职员招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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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才引进、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劳动工资、社保、计划生育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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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机关老干部、老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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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机关干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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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筹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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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协调双拥、军民融合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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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指导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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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外籍教师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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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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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负责中小幼、职业院校校(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与实施中小幼、职业院校校(园)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贯彻《教师资格条例》,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及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 |
1.统筹负责中小幼、职业院校校(园)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
2.负责协调指导与实施中小幼、职业院校校(园)长、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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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筹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职业院校校(园)长、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校本培训指导意见并予以督查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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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筹协调市、县(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院校及培训资源平台等建设工作。负责市级培训专家库及培训基地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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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市级培训项目的规划设计,统筹培训方案拟定、审核,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培训档案整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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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筹负责市级教师培训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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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统筹负责市的省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导;负责市级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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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培训学时(学分)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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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承担上级部署有关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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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贯彻《教师资格条例》,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及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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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进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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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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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财务科(资助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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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经费预算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工作;管理市级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政策规定;监督各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市直属学校及局机关(本级)实施内部审计。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学校奖学、助学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与助学有关的其他工作等。 |
1.负责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经费预算计划 |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工作。负责学校建筑及学校在建工程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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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市级教育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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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等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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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各级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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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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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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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市直属学校及局机关(本级)实施内部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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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承担学校奖学、助学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社会助学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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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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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实施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统筹指导管理市直学校的政府采购,以及负责局本级及市直学校政府采购统计汇总报表;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统筹指导市直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监督指导承包经营;负责局机关绿化、卫生、水电等后勤管理服务,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履约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房屋修缮、电力安全、办公设备维护、仓库的日常管理和物品的收发等;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节水、节能减排,饮水安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爱国卫生运动、食堂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厕所提升改造、垃圾分类、绿色学校创建等后勤管理有关工作。 |
1.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以及局机关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
2.负责局机关绿化、卫生、水电等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后勤、装备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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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调配管理、房屋修缮、电力安全、办公设备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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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统筹指导市直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局资产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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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统筹指导市直学校的政府采购,以及统计汇总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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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筹指导全市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爱国卫生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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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与物业公司的业务对接,协调大院住户服务管理,检查、考核物业公司所负责项目,核定公司填报的各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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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机关食堂经营公司的日常管理;检查食堂卫生和食材环保工作,审核、协调用餐事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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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统筹指导局机关和全市学校节水、节能减排工作以及厕所提升改造;统筹指导局机关和全市学校食堂节约粮食反对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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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统筹指导局机关和全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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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统筹指导全市绿色学校创建管理等有关专项工作 |
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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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具体工作任务 (统筹、牵头、负责工作项目) |
教育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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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工作;负责全国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工作;负责考生档案的管理,招生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招生工作情况的分析和经验的总结;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考试、成绩单的发放,办理毕业手续、办理转考、免考手续和学籍管理以及学历文凭考试等工作;研究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考试方案、管理规定,组织报名、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非学历考试(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广东省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的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
1.负责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报名、体检、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工作 |
2.负责全国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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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考生档案的管理,招生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招生工作情况的分析和经验的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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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考试、成绩单的发放办理毕业手续、办理转考、免考手续和学籍管理以及学历文凭考试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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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究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考试方案、管理规定,组织报名、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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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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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非学历考试(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广东省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的考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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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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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市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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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仪器站(市教育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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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和图书馆(室)建设等工作;统筹学校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等各类功能教室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推广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信息化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等工作;负责完善教育数码网及各类信息应用平台的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等。协助开展教师网络研修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发展等有关工作。 |
1.负责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和图书馆(室)建设等工作 |
2.统筹学校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等各类功能教室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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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推广现代教育技术、教育信息化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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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完善教育数码网、线上教育平台等各类信息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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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ceholder tag=p i=202} {placeholder tag=span i=819}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等{placeholder tag=span i=820} {placeholder tag=span i=821} | |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并协调指导实施。管理市级教育经费;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协助管理高等教育;综合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