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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熊思明,联系电话:0795-6609185)。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会议、全局性活动。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深化改革、信息安全以及机关办公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安保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许春莲,联系电话:0795-6609156)。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执业资格认定。
(三)财务审计股(负责人:任平,联系电话:0795-6608981)。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对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
(四)法规股(负责人:涂珩,联系电话:0795-6609179)。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盛磊,联系电话:0795-660919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消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和建议。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相关信息。建立和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投诉申诉举报机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来人、来信、来电、网络等咨询、受理、分流及结果反馈,做好申诉举报相关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分局开展申诉举报受理工作。
(六)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熊俊辉,联系电话:0795-6609159)。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和登记。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订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承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协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
(七)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蔡川,联系电话:0795-6609159)。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江西),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八)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负责人:胡斌,联系电话:0795-6609178)。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反垄断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价费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严忠琴,联系电话:0795-6609177)。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规则。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诚信活动,配合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徐江华,联系电话:0795-6609191)。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付芸,联系电话:0795-6606599)。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配合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二)质量发展股(计量和标准化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熊令乾,联系电话:0795-6768775)。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全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市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十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熊卫斌,联系电话:0795-6768441)。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人:管颖娇,联系电话:0795-6706416)。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杨宵,联系电话:0795-6598048)。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六)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杜冰川,联系电话:0795-6706357)。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销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活动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工作。对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及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方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参与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汪媚,联系电话:0795-6706330)。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管理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和办法,组织和指导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八)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曾小英,联系电话:0795-6875732)。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并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
(十九)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卢婷,联系电话:0795-6706433)。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并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邬波,联系电话:0795-6601530)。拟订特种设备安全地方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上报。配合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及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二十一)知识产权保护股(负责人:熊浩然,联系电话:0795-6609185)。贯彻落实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并开展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配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向上级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特殊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保护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和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协调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77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21名。
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市(联系电话:0795-6872013)、剑光(联系电话:0795-6423315)、剑南(联系电话:0795-6416180)、河洲(联系电话:0795-6215999)、上塘(联系电话:0795-6430998)、荣塘(联系电话:0795-6802007)、铁路(联系电话:0795-6492020)、洛市(联系电话:0795-6583166)、桥东、秀市、袁渡(联系电话:0795-6482019)、小港、河西(联系电话:0795-6792024)、隍城(联系电话:0795-6732288)、张巷(联系电话:0795-6532015)、拖船、董家)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行政编制总数119名;各分局配局长1名,副局长1-2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职责: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组织指导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