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各股室对外办公时间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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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鸣凤镇北门街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负责人:彭丽
主要职责:
负责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分局电文、会务、综合考核考评、信息宣传、环境教育、档案、国家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综治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级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

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含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直属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科、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市环保宣教中心)。

2、污染防治股
办公地址:鸣凤镇北门街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负责人:王艳
主要职责:
指导和监督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与考核,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参与河湖水生态、河湖修复工作。参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负责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辖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负责辖区内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承担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规划。负责生态环境有关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统筹协调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对接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3、远安县环境应急中心(远安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中心)
办公地址:鸣凤镇北门街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负责人:张亚龙
主要职责:
组织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测和预警工作;收集、报告、通报、发布环境污染和预警信息;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组织调查和评估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组织修复和重建被污染事故破坏的生态环境;督促全县应急预案制定,指导事故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对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数据有效性审核、对比监测及对运营商进行监管等工作。
4、法规与应急信访股
办公地址:鸣凤镇北门街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负责人:王艳
主要职责:
负责地方生态环境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以及对发送至分局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地方法规(征求意见稿)提出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法制政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与分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归口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负责编制、修订地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协调本地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局机关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协调解决跨辖区环境污染纠纷。
5、远安县环境保护局嫘祖分局
办公地址:鸣凤镇北门街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上午),14:30-18:00(下午)
负责人:陈谌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环境监管与行政执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相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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