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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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田力    办公电话:0738-5212541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综合调研、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牵头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值班工作,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负责起草相关安全应急管理制度。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刘小昕    办公电话:0738-5215861

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罗霞    办公电话:0738-5251007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刘新国    办公电话:0738-5213202

负责完善和组织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协助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负责人:唐择    办公电话:0738-5223254

根据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相关工作。对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行为开展调查。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协助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宣传协调工作。

(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李魏维 办公电话:0738-5213253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七)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潘晋湘    办公电话:0738-5213072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标准化和质量发展股  负责人:颜跃平 办公电话:0738-5317019

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的政策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贯彻落实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戴伟  办公电话:0738-5318028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的重点监督管理目录。组织制定和实施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督促指导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配合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的分类监管工作。组织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  负责人:陈红贵  办公电话:0738-5211972

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李其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管,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二)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李胜春    办公电话:0738-5395036

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相关法规。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三)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刘晓萍  办公电话:5395011

组织实施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日常监管。指导协调全市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罗曼  办公电话:0738-5395016

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张建华  办公电话:0738-5395016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化妆品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负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初审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公布检验结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六)药品监督管理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负责人:陈亮忠    办公电话:0738-5395015

协助省药监局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协助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零售环节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实施。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许可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全市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布检验结果。依权限承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流通领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研判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售药店分类管理工作。

(十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罗竹华

组织拟订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措施,组织对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指导、督促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培训教育。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公布检验结果。协助查处重大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投诉举报和对问题器械召回和处置。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负责人:唐友建

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九)计量认证和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股  负责人:李孟娇    办公电话:0738-5317013

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全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市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承担其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股  负责人:袁平

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负责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相关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助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等工作。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二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  负责人:李润峰    办公电话:0738-5231315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协助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和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调解消费争议。承担全市 12315 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网络平台业务应用工作。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

(二十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负责人:刘希

开展全市小微企业、专业市场的党建、团建工作。承担全市非公经济综合党委的相关工作。

(二十三)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人:颜德良 办公电话:0738-5213019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四)科技和财务股  负责人:李艳   办公电话:0738-5232208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应用。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预、决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负责非税收入征缴、固定资产核算、政府采购、基本建设投资报批和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二十五)人事股  负责人:邹贵萍    办公电话:0738-5231192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担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人:胡松辅    办公电话:0738-5222405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七)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负责人:罗卫东  办公电话:0738-5220969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八)冷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曾彪

拟定全市有关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导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案件;组织或会同相关股室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案件。

(二十九)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市消费者协会)  负责人:钟健

(三十)市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  负责人:康文    办公电话:0738-5317240    办公地址:冷水江市布溪街道清园路288号

(三十一)冷水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十二)冷水江市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负责人:邱立杰

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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