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和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动态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有关工作;承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和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动态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有关工作;承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