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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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唐敬良
    • 电话2710895

    企业党建科(党委组织部、宣传部)

    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所监管企业董事、高管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市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对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其他产权单位、市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委机关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企业党建科负责人:唐敬良

    办公电话:2710895


    • 负责人刘小花
    • 电话0745-2713214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委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国资委党委和行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和后勤服务工作;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文件,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管企业法制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讲话材料起草和文件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年度注册、培训和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 负责人周琦
    • 电话0745-2713910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所监管企业董事、监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市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对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与其他产权单位、市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工资福利管理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工作。

    • 负责人陈超
    • 电话0745-2721979

    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的核销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拟订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授权范围内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 负责人刘勇
    • 电话0745-2721939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出资企业进行结构调整;负责所出资企业范围的调整;牵头负责所出资企业章程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集团的组建;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央企、省企对接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地及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负责市国资委招商引资、与央企、省企资本合作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监管企业“走出去”的联系指导和项目投资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新型工业化工作,指导所出资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指导市、县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等工作;指导所出资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拟定所出资企业转换机制、加强管理、推进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的指导意见,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协助维稳工作主管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定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预案;承担市国资委维稳工作的对外联络和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负责所监管企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梳理、分析和信息处理,做好群众来访和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列入所监管企业以及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薪酬分配的重要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考核兑现。

    • 负责人邓亚军
    • 电话0745-2721909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和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动态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有关工作;承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和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及重要子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财务监督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日常动态监测的有关工作;负责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经营绩效,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有关工作;承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的有关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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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10〕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发〔2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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