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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人秘科
承担局机关政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督查、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政策研究、宣传信息(意识形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科 长:张曙东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四楼410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09、87388010。
(二)财政信息管理科
负责财政信息化系统整体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负责财政网络安全防范、信息化保密工作。负责协调财政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日常业务运营工作。负责财政业务专网、财政外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房应用系统设备和全局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工作。对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督查。
科 长:吴玉娟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四楼406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90、87388067。
(三)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全县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彩票资金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管理。参与拟订全县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费用资金和惠民莱篮子工程项目资金等预算编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地方金融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地方金融机构申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新设金融机构等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工作。负责编制和审核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预决算及其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
科 长:孙良兵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14、321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30、87388227。
(四)预算科(税源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制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县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编制县级综合财政收支计划,提出县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建议。负责办理与上级财政及镇(园区)财政体制结算工作,编制全县财政年度收支决算草案。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拟订县与镇(园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指导镇(园区)预算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税政法规工作。
负责全县税源管理和协税护税管理工作。建立全县税源信息数据库,加强税源信息动态监控,统计分析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等税源情况。指导镇(园区)协税护税和税源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制定,牵头组织部门预算编审和项目公开评审工作。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批复工作,负责县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指导镇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科 长:徐杨林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18、320、325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37、87388051、87388076。
(五)国库科。承担牵头财政国库管理和改革
负责全县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及镇(园区)的银行账户管理。负责财政非税、专项资金、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编审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审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自然资源、 城市管理等方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归口服务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科 长:孙志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16、323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39、87388052。
(六)行政政法科(政府采购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党派团体、市场监督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拟订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活动。拟定行政政法方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归口服务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科 长:卢红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08、315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12、87388071、87388075。
(七)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办法。拟定教科文等方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归口服务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科 长:黄丽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二楼207、208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13、87388015。
(八)经济建设科(企业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工业企业、商贸流通、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拟定经济建设、企业发展等方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归口服务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科 长:邢应仓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10、317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21、87388022、87388077。
(九)农业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农业农村等方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财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归口服务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科 长:宋丰凯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二楼209、210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59、87388060。
(十)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拟定社会保障等方面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归口服务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科 长:王芳草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12、319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23、87388063。
(十一)会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按省财政厅授权,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财政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相关工作。
科 长:张寿良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16、87388020。
(十二)资产管理科
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 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负责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的监督检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组织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监督、考核、评价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
科 长:佘长平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二楼215、216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50、87388053。
(十三)投融资科
负责编制全县政府投融资规划,协调和推进全县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投融资管理工作,参与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负责大建设项目资金的需求测算,制定筹措和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
科 长:庞正荣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五楼504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79。
(十六)债务管理科
承担政府债务管理。拟定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统计和分析。负责建立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还款机制,监督还款计划的执行。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负责指导镇(园区)债务管理工作。
科 长:王琼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五楼503、504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79、87388080。
(十七)农村财政管理局
指导全县镇(园区)财政管理工作。拟定镇(园区)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督促镇(园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信息库动态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的有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办法。承担一事一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
局 长:吴祥华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二楼211、212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55、87388057、87388070。
(十八)非税收入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决算编制。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参与编制土地储备与交易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日常监督工作。承担全县财政票据管理。
局 长:杨迎春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三楼302、303、304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32、87388033、87388036。
(十九)财政监督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办法。负责财税法规政策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财经法规问题。承担社会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全县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违反财经法规举报案件。牵头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监督检查工作。
局 长:徐国庆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四楼416、418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17、87388019。
(二十)民生工程办公室
承担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协调调度、资金筹集监管、政策宣传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承办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主 任:李长根
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财政局二楼213、214室)
联系方式:0551-87388025、87388095。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庐江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