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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衢州市各劳动仲裁机构联系方式
1、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五楼507室(310013);
联系电话:0571-85119566
2、衢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36号
联系电话:0570-3086391
3、衢州市柯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1号8号楼332室
联系电话:0570-3025259
4、衢州市衢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衢江区求德路66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0-3838793
5、常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浙江省常山县人民路5号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联系电话:0570-5026194
6、开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芹南路5号
联系电话:0570-6011023
7、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舒心馆二楼)
联系电话:0570-7022135
8、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北路238号
联系电话:05704037383
(二)劳动仲裁书面材料
1.仲裁申请书
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捺印确认)。
2.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3.其它材料
劳动者作为申请人: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企业登记信息复印件;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信息复印件。
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
(1)用人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人单位为其他单位的,提交其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提交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工作人员的,提交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什么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九条规定,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述法条规定了仲裁委员会与其办事机构的关系及办事机构的名称、主要职责和设置归属。
“最多跑一次”改革应群众需求而生、为解决问题而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突破,努力做到群众到政府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