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职能信息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副厅级事业单位,归省交通运输厅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和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拟定全省公路管理规范。
(二)参与拟定全省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国家和省批准的国、省干线建设计划。
(三)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负责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省管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国家干线(含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路政管理、养护监管、路网运行调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管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和还贷工作;参与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五)负责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管理;负责收费公路运营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接管经营期的经营性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渡口)。
(六)负责国、省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省公路交通战备、应急抢险工作。
(七)负责全省公路科技项目的管理及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公路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6个正处级处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审处、基本建设与安全监督处、养护管理处、收费与科技教育处、人事处),核定事业编制122名,其中党委书记、局长各1名、副局长(含党委副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副处级领导22名。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