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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内设下列21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秘书股(电话:0771-6098858)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信访、舆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本部门预算、财务、统计、国有资产、基建投资、政府采购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审核有关文稿、材料,组织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和计划类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性文稿。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各股室间的有关事宜。
(二)综合股(电话:0771-6098902)
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政策。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收支管理政策。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制度。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和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预算股(电话:0771-6098801)
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财税改革、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财政发展五年规划的编制、实施,检测、评估等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城区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城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牵头组织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组织城区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牵头统计我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承担各镇预算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电话:0771-6098803)
组织财政收入。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及预算执行情况。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城区本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城区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五)政府债务管理股(电话:0771-6098838)
拟订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审核城区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审核城区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管理城区本级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城区本级政府外债的管理工作。牵头对接南宁市财政局国外贷款管理科相关业务。
(六)行政政法股(电话:0771-6098908)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序列部门,政法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政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七)教科文股(电话:0771-6098906)
承担宣传、文体和旅游、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城区本级财政相关科技、教育资源配置。负责城区本级、教育园区教育基建投财务管理,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经济建设股(电话:0771-6098823)
承担发展改革、商贸粮食、供销、应急管理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城区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九)城市建设股(电话:0771-6098852)
承担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内河、白蚁防治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办理财政拨款。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十)工业交通股(电话:0771-6098910)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交通部门和伊岭工业委等部门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改革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支持城区属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电话:0771-6098825)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及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等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电话:0771-6098972)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土地储备资金预算管理,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负责棚户区、旧城、“城中村”改造的相关工作。
(十三)农业股(电话:0771-6098873)
承担扶贫、农业农村、水利(水库移民)、气象、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四)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电话:0771-6098927)
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承担相关领域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工作。
(十五)金融股(南宁市武鸣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电话:0771-6098831)
参与拟定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相关政策,负责拟定相关财政政策,承担相关领域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普惠金融相关财政业务。
(十六)会计管理股(电话:0771-6098915)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城区会计人才培养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有关事务;指导和监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信息化工作。监督和指导珠算协会相关工作。
(十七)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0771-6098912)
负责财政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提出财政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组织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负责组织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政府建设考核,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负责组织落实行政审批的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本局行政审批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牵头对接南宁市财政局法规股税政相关业务。
(十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771-6098853)
拟订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对城区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下达等管理工作;以及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具体组织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监督采购计划的执行以及采购项目资金的审核;负责批准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事项。承担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和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负责对城区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
(十九)资产管理股(南宁市武鸣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6098850)
加挂南宁市武鸣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本城区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收益;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资产收益收缴和分配管理等工作;承担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城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财政监督股(电话:0771-6098901)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
(二十一)人事股(电话:0771-6098857)
承担局机关及各镇财政所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城区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系统财政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区财政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作风督查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党群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城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城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