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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党务、工会、武装、离退休老干部、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负责人:王永来
联系电话:0467-5222334
(二)法规股。
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刘伟建
联系电话:0467-5224570
(三)登记注册股。
组织并实施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组织并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受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许可工作并制证。
负责人:张扬
联系电话:0467-5296818
(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局内各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发展情况,适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工作的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全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汇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与传销专项整治和清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直销行为的日常监管。
负责人:高峰
联系电话:0467-5238315
(五)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管理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贯彻执行价格监督检查方面法规制度。负责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指导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信息。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0467-5222718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组织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指导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监督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消费者维权及12315、12331、12365、12358举报电话受理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负责人:高峰
联系电话:0467-5238315
(七)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股。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落实质量提升工作,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进省级品牌产品及品牌区域建设工作。承担“质量强市”专项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保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承担地理标准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建设。
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0467-5293232
(八)计量标准认证监管股。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及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监管商品条码工作。结合标准化监管平台,监督标准数据网络备案及上报情况,监督企业标准执行情况,推进等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及地方特使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认证产品示范区建设工作,监管强制性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人:王刚
联系电话:0467-5293232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拟定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朱德军
联系电话:0467-5299607
(十)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股。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许可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技术审查、现场审查审批,指导食品许可审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明龙
联系电话:0467-5222660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监测股(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实施推进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负责人:王丽琰
联系电话:0467-5207018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检查制度。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权限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省局交办的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医疗器械国家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承担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化妆品经营管理有关规范;组织实施地方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有关化妆品监督抽验、风险监测等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化妆品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
负责人:徐辉 联系电话:0467-5259033
(十三)广告监督与知识产权管理股。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及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工作。指导落实广告发布审查制度。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负责人:刘家兴 联系电话:0467-5207016
(十四)综合执法大队。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市场中的垄断、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生产、流通领域中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依法对食品、工业产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市场整治,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业产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
执行全市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方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负责查处重大、特大、急办的案件,负责上级部门授权、交办的违法违规案件。
负责人:尹德亮 联系电话:0467-5295917
(十五)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备案工作。负责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郭晓华 联系电话:0467-5238654
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