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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管理和指导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任务 。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省、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并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及检查制度。依职责监督实施或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或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贯彻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组织指导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进行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发展运用。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及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责任分工
秦其乐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监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工作。
尹德亮 副局长、党组成员、兼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综合执法大队、法规股、检验检测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城南所工作。
刘 佳 副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管理股、城北所工作。
张佳奇 副局长:分管登记注册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办公室(党务工作)、城西所工作。
刘 军 党组成员:分管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监测股(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黑台所、兴凯所工作。
高艳萍 党组成员、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永胜 一级主任科员:广告监督与知识产权管理股、富源所、杨木所工作。
史建军 一级主任科员: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管股、计量标准认证监管股、城东所、和平所工作。
赵 刚 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白鱼湾所、兴凯湖所工作。
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