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各处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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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与其合署,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安全、保密、史志、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育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承担联系属地高校等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标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任:殷兆龙;办公电话:0451-84631003;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二、发展规划与法制处(行政审批处)。

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统筹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参与拟定直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负责拟定省、市重点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以及相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并监督指导相关工作。

处长:张宝宁;办公电话:0451-84618267;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三、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捐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政策。指导本部门、直属学校(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处长:宋丹妮;办公电话:0451-84599991;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四、学前教育处。

统筹全市学前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制定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参与协助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及成果推广,组织指导学前教育课程改革、招生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参与协助落实幼儿园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幼儿园办园行为。

处长:李文慧;办公电话:0451-81798299;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五、义务教育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科技信息处)。

承担全市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教育教学、学校课程改革等工作。组织指导选用义务教育学校教材、教辅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族教育、专门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市信息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及学校科技教育工作。承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处长:陈琳晶;办公电话:0451-84617240;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六、高中教育处。

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相关政策,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学业质量标准,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筹管理普通高中教材教辅、学籍管理等工作。推动高校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处长:王玉春;办公电话:0451-84613239;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七、高教职教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职工教育,下同)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等职业与成人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派遣、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工作。负责职业高中毕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社区教育并指导组织推进全市社区实验区建设工作。制定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评估标准。协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市属高等教育(含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指导服务有关工作。协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参与协调“产学研”结合,推动终身教育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处长:邓向伟;办公电话:0451-87651576;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八、思想政治教育处(市委教育工委宣传统战部与其合署)。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新闻宣传和学校德育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家庭教育工作日常事务,指导学校开展家校沟通。

处长:杨国勋;办公电话:0451-81798288;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九、体育劳动与艺术卫生教育处。

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并拟定相关政策。规划、指导相关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负责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协调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护工作。负责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处长:王佳佳;办公电话:0451-84647272;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十、教师工作处(市委教育工委教师工作部与其合署)。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继续教育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教师职称认定、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指导进修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处长:孟晖;办公电话:0451-84619306;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十一、学校安全管理处。

拟订学校安全规范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承担市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承担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协调指导全市校车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内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分送和报审工作。

处长:郑洪宇;办公电话:0451-84617526;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十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会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执法,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等工作。

处长:马建全;办公电话:0451-84610421;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十三、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全市各级督学队伍建设。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主任:谢学坤;办公电话:0451-84615316;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十四、人事处(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与其合署)。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等方面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指导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总量内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
处长:张玉兴;办公电话:0451-84617725;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机关党委办事机构依托人事处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处长:樊朝钢;办公电话:0451-84611260;办公地点:道里区上游69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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