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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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概述(区县级适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附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纳税人当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存在欠税的,可办理增值税留抵抵欠业务;纳税人有多 缴税金,又存在欠税,可办理抵缴欠税业务。
2.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 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登记为 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 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 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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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申报及缴纳
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选择申报方式→申报
选择申报方式
选择表单→保存
选择表单
保存
填写相关信息→附送资料→保存→申报
填写相关信息
附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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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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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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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我省对现有网上税务局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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