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吉安市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关注:15

 吉安市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要、文件处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文件档案管理、制装管理、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与设备设施采购计划,负责预算绩效和罚没物资管理工作。

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执业资格认定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党务管理、纪检监察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李娇慧   办公电话:0796-8203161)

(二)综合法规股

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互联网+”、“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案件审理日常工作。(负责人:廖伟   办公电话:0796-8203192

(三)信用监督管理股

引导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研究制订落实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工作;承担全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人:廖昔安   办公电话:0796-8203191

(四)公平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调查核实涉及价格收费的举报投诉;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并督导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监督规范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依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指导、协调本系统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消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和建议;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相关信息;建立和整合投诉申诉举报(12315)机制;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来人、来信、来电、网络等咨询、受理、分流及结果反馈,做好投诉举报相关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市场的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开展对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不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消费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并指导协调开展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人:罗 旺   办公电话:0796-8203193

(五)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处、调解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推广实施、开发应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金融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知识产权的传播推广、开发应用工作;组织申报原产地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实施监督。

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配合并指导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承担地理标志商标申报、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组织实施特殊标志保护工作。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人:熊文玲   办公电话:0796-8203260)

(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的评议、考核;负责分析预测食品安全形势及编制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承担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状况综合分析工作;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及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及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督促指导下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并指导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拟订和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特殊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并指导查处违法行为。(负责人:袁文俊   办公电话:0796-8116326

(七)检测中心

负责全区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等工作;拟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组织食盐质量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人:王小灵   办公电话:0796-8203260

(八)医疗器械监督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配合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保护制度;拟订和组织实施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和使用;负责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

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产品技术要求;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人:肖海燕   办公电话: 0796-8117110)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王永康 0796-8102108)

(十)质量发展股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指导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全区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朱明明 0796-8116376)

(十一)标准计量股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制订企业标准,监督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管理商品编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调解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承担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金发  办公电话:0796-8116962)


(十二)登记注册股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承担区级权限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依授权对本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负责人:肖 晖   办公电话:0796-820302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派出机构4个:

河东分局(负责人:刘 毅 0796-8102179)

值夏分局(负责人:郭天圣 0796-8481067)

新圩分局(负责人:彭小强 0796-8685047)

东固分局(负责人:彭小虎0796-8500020)

依据:吉青办字[2019]42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办公地址青原区行政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0796-8100333

单位负责人梁足根

吉安市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吉安市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机构职责: 吉安市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82929.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