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 关注:5837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1     功能概述

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可通过本功能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增值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2     点击税源标志空白栏,选择税源详细信息,如选择房源信息,系统弹出已登记的土地选择框,选择税源,点击 “确定”;或者根据房源编号查询选择数据。

3     依据不动产转让情况填写申报表信息,确认数据录入无误后,点击 “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提示是否进行网上扣款。点击 “是”跳转到【税款缴纳】-【网上纳税】页面进行缴税

3     注意事项

1此模块为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2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使用此申报表前需要认定相关税(费)种。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系统,依据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实现统一渠道、统一地址、统一登录、统一界面、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全部功能一站办理、待办事项和通知消息集成、主要关联业务的一次办理,并且提供了套。。。

辽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辽宁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面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18822.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