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申请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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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申请

一、业务概述

税务代保管资金,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有关规定,为履行征管职责,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收取的款项。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申请

四、操作步骤

税务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纳税人执行期月均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基础上,依据典型调查确定的每一行业所得率(不同于应税所得率,类似于企业的经营毛利率)标准,确定其定额的一种计算方法。定期定额户如未能全面提供或提供的主要成本费用支出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地域纳税人的最低成本费用标准进行核定。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对于国、地税共管户,原则上应根据国税机关核定的销售额确定其定额,但为兼顾各地国、地税部门管理方式和信息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地税机关也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程序核定共管户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核定管理”。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首页 

2.在“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下找到“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申请”。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3.进入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纳税人”。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

进入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 

4.填写完毕后点击“附送资料”按钮,上传必填的附送资料。

上传必填的附送资料 

5.在报表页面右上角有“附送资料”、“保存”、“申报”、“重置”四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保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6.“下一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申报操作完成。

进入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7.在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页面可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在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页面可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8.提交成功后,需要税务人员在后台受理,纳税人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下选择“办税进度查询(城建税)”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9.进入事项进度管理界面我们可以看到提交的业务的办理状态,点击“进度”按钮,可以查看办理流程。

事项进度管理界面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第3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数据安全,我局对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版登录功能于2023年6月23日。。。

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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