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及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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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

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存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并且项目尚未进行清算申报;

3.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四、操作步骤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汇总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5.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表第1列“房产类型子目”是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预征率类型,每一个子目唯一对应一个房产类型。

7.表第3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8.表第4栏“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9.表第5栏“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不含增值税。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首页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3.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引导页,可以看到纳税期限、税款所属期等信息。

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引导页 

4.点击引导页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表页面。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项目编号”。

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 

点击“项目编号”的录入框,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编号再点击“确定”,项目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项目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 

5.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适用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2. 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申报表页面,首先看到主表。页面左侧是报表列表,点击报表名称,可切换到相应报表。

 

 

4.点报表列表中的箭头可关闭或打开报表列表。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项目编号”。

 

 

点击“项目编号”的录入框,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编号再点击“确定”,项目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该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还适用于以下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且已达到主管税务机关旧房界定标准后,又将该旧房对外出售的。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3.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引导页,可以看到纳税期限、税款所属期等信息。

 

4.点击引导页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表页面。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税源标志”。

 

点击“税源标志”的录入框,弹出“房源选择界面”。选择房源编号再点击“确定”,税源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5.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进行表(四)申报时,系统强制监控该项目已经进行过清算查账表(二)或清算核定表(五)的申报。

2、申报表中的“所属期起”无法选择,系统自动带出清算查账表(二)或清算核定表(五)的“所属期止”的次月1日,不允许修改。

3、未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的项目按查账征收进行尾盘销售申报;已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的项目按核定征收进行尾盘销售申报。一个项目进行多次清算核定的,表四带出的税率是最后一次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流程确定的核定征收率。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

 

 

3.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申报表页面,首先看到主表。页面左侧是报表列表,点击报表名称,可切换到相应报表。

 

4.点报表列表中的箭头可关闭或打开报表列表。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项目编号”。

 

 

点击“项目编号”的录入框,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编号再点击“确定”,项目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点“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5.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进行表(五)申报时,系统强制监控该项目已经进行过清算核定,并自动带出清算核定的相关信息,申报表信息不允许进行录入或修改。

2、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流程:由税管员依职权通过“管理服务—文书管理—核定类—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发起审批申请→分局长岗审批→税政科领导岗审批→副局长岗(分管领导)终审→税管员发放文书。

3、核定方式有核定征收率和核定开发成本两种,这两种核定方式互斥,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核定。进行核定信息填写时,注意录入的信息即为清算申报的全部数据信息,包括减免税信息也必须在此环节录入,该核定信息系统自动带入清算申报表(五),不允许修改或重新录入的。如果纳税人的该项目已申报表(一),则“核定征收率”项中的值不小于申报表(一)中对应的房产类型的预征率的值。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

 

 

3.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申报表页面,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项目编号”。

 

点击“项目编号”的录入框,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编号再点击“确定”,项目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4、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点“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5.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及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整体转让在建工程时填报,数据应填列至其他类型房地产类型中。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3.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引导页,可以看到纳税期限、税款所属期等信息。

 

 

4.在引导页选择税源标志、税源编号后,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表页面。申报表页面中的税源编号自动带出引导页中选择的税源编号。

 

 

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5.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时填报。该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还适用于以下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时填报: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且已达到主管税务机关旧房界定标准后,又将该旧房对外出售的。

1.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在“其他申报”下找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

 

 

3.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引导页,可以看到纳税期限、税款所属期等信息。

 

4.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表页面。进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申报表页面,申报表中的必填项以黄色背景标注,如“项目编号”。

 

点击“项目编号”的录入框,弹出“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界面”。选择项目编号再点击“确定”,项目信息即可带入申报表。

 

 

在申报表页面右上角有“暂存”、“申报”、“重置”三个按钮。填写完申报表后,点“暂存”按钮,下次进入表单将自动带出上次暂存数据;点“重置”按钮可将填写的数据清空,重新填写。

 

“申报”,弹出提示信息。在提示框中点“下载凭证”可下载pdf格式的申报表;点“申报”进入申报结果页面,申报操作完成。

 

5.在申报结果页面点“缴税”可进入“清缴税款”页面进行缴款操作,点“关闭”可关闭当前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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