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版《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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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央行发布2019版《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继“断直连”和“备付金”交存之后,支付行业监管已经完成合规框架。


(一)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人满足《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相关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符合支付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

3.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或

存在明显错误、可信性较差;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3.不符合支付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或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


此文一出,引来业内人士各种猜测,有乐观推测“开闸有望“的,也有谨慎认为”想多了“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家都很好奇央行这次发文背后所代表的态度?2019年支付牌照政策会是怎样的走向?


上一次的指南是在2017年12月份发布,当时的发文在以往的基础上增加了“常见错误示例“。而2019年尹始发布的指南,参考姐就2019版与之前的2017版作了大致的对比,除了发布日期不同,未发现其它明显的不同之处。


业内人士对此分析,可能一方面代表牌照仍然是开放的,但另一方面也代表管理将更加严格。


自2015年央行表态将“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后,牌照数量只减不增,据央行数据显示,当初发出的271张牌照目前只余238张,注销33张。


之后监管层加强了对支付领域的监管力度,从政策的一步步规范,从罚单的一次次下发,无不体现出监管层已经逐渐对市场进行了梳理,并随之构建了与时俱进的新的监管方式,曾经的漏洞一个个地堵上,曾经的灰色地带一点点地清除,合规的支付机构自然得以生存下来并健康发展,犯规的自然就被大浪淘沙。


而随着中国移动支付的发展,中国市场也成为国外支付机构的目标。自2018年3月央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就有外资支付机构开始申请中国支付牌照,例如目前英资背景的越蕃商务的申请就进行到公示阶段,美资背景的美银宝也有意冲击支付牌照。


另一方面,之前也有呼声要求重新开放牌照。因此,此次的发文,参考姐理解为“牌照申请的通道已经在这里”


此外,此次的发文是全文发放,文中对申请机构各方面都作了要求,比如要求要有反洗钱措施,比如对支付业务设施的要求,比如要求机构有健全的组织结构等等。


业内认为,监管层在支付市场野蛮生长的时期积累了监管经验,现在市场逐步规范后,在监管过程中对监管的对象、方式、手段等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监管对象之前的踩线行为现在已无法蒙混过关,加上断直连和备付金100%缴存等政策的逐步落地,违规行为慢慢趋向透明化,也大大方便了监管。


有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说:“虽然书面上的内容可能没变更,但是实际操作上要更严了。”因此,此次的发文,参考姐理解为“牌照申请过程请照章办事”


仍然引用范一飞的话,他说:未来的支付监管如何开展、如何加力,水到渠成的应当是严监管常态化。常态化要求我们保持监管力,过去是这样,未来也是如此;对国内机构如此,对境外机构也要一视同仁。

支付业务许可证

支付业务许可证

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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