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对已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此功能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其领用发票的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开票限额。
1.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湖南省网上税务局首页专项业务点击【更多】图标进入页面,选择【发票管理】——【发票票种核定】,进入发票票种核定功能界面。
2.进入发票票种核定页面
3.增加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发票核定的,选择按钮,打开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填表页面。
4.需要增加其他发票核定的,选择按钮,打开纳税人领用其他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填表页面。
5.在填表页面,根据实际情况,按填表说明填写表单内容。
6.填表时,要增加多条发票票种核定信息时,点击操作中的按钮来增加一条新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当增加了多条信息,需要减少时,点击操作中的按钮来删除一条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7.填写完成后,填表完成后,点击按钮,进入确认信息页面。
8.确认信息有误,通过点击按钮,返回填表页面,对信息进行修改。
9.确认信息正确,暂时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时,可以点击按钮,先保存所填写内容。
10.确认信息正确,可以提交到税务机关,则点击按钮,发票票种核定信息提交到纳税人所属的税务机关。
★填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身份证件类型:是指领票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2)发票种类名称:根据《发票种类代码表》的“名称”列,从下拉列表框中选择;
(3)申请发票票种核定操作类型:选择增加、变更或删除;
(4)领票方式:填写验旧领新、交旧领新、批量供应或其他。
4.本表一式一份,由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对于已保存的(草稿状态)、已退回的发票票种核定表,可以修改信息后再提交。
1.纳税人登录进入专项业务界面后,选择税务应用——发票管理——发票票种核定,进入发票票种核定页面。
2.选择需要修改的一条记录后面的按钮,弹出修改信息页面。
3.修改后,可以再保存或者提交。
已保存、已退回的发票票种核定表才能删除,已提交到税务机关的表不能删除。
1.纳税人登录进入专项业务界面后,选择税务应用——发票管理——发票票种核定,进入发票票种核定页面。
2.选择需要删除的发票票种核定表后面的按钮,弹出提示框:记录删除后不能恢复,确认继续?
3.选择【确定】,则出现提示:处理成功。即成功删除此条发票票种核定信息。
已提交到税务机关的发票票种核定表(状态为已接收),可以查看业务详情、业务办理进度。
业务办理完结的发票票种核定表(状态为已批准、未批准)可以查看服务评价信息。
1.纳税人登录进入专项业务界面后,选择税务应用——发票管理——发票票种核定,进入发票票种核定页面。
2.选择需要查看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后面的按钮,弹出查看详情页面。
3.选择查看业务详情标签,可以查看具体信息内容,还可以选择按钮,打印表单。
4.选择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可以看到业务的办理流程信息。
温馨提示:如果是已退回的表,可以在此页面查看退回的原因。
5.业务办理完结的表,再点击按钮,弹出查看详情页面后,选择查看评价,可以看到此业务的服务评价评分和内容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以原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为基础,严格对标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网上办税。。。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