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区孵化器、加速器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拟定孵化器、加速器发展规划,研究产业发展政策,制定产业发展工作方案,面向国内外开展交流联络、招商引资工作。
(三)根据管委授权与投资方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签约后交接过程及前期建设运营手续办理的衔接服务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孵化器、加速器领域调研工作。
(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