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标签: | 平南县,交通运输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75-7825388 |
地址: | 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延长线 ,邮编:537300 |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划和标准,做好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
2.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车、船舶跨区域、出入境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贵港市及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4.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5.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组织服务和信息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6.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交通运输系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下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国防动员工作。
8.依法管理全县公路、水路行政执法(含路政、治理超载超限)工作。
9.对机关、下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