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恭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宗局 |
标签: | 恭城县,宗教事务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3-8212460 |
地址: |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拱辰东路61号1号楼三楼 |
一、 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对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推动县直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三)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宗教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和宗教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建设;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五)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配合文化部门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及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八)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登记,依法审核与宗教有关的捐赠、投资、合作、建设、接待等项目,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九)对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恭城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唐衡中
局长:林文华
副局长:卢黎明
党组成员:胡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