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司法局
龙胜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
机构信息
地区: 龙胜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标签: 龙胜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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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3-7512205
地址: 桂林市龙胜镇安龙街1号
详细介绍

  龙胜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审查。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

(三)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承办(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对县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含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督导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拟订我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政策和办法。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局长:黄秋明

副局长:潘新

副局长:杨礼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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