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值班、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资产管理、装备管理、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及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司法所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传政,联系方式:0773-7512205)
(二)法治工作股。
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审查。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承办(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对县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含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
(负责人:潘绍军,联系方式:0773-7516616)
(三)法治宣传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面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国伟,联系方式:0773-7517662)
(四)基层工作股。
指导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措施的落实。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梁玉忠,联系方式:0773-7517577)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对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蒙征志,联系方式:0773-7517391)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本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区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负责人:吴海珍,联系方式:0773-7510148)
(七)公证与律师管理股。
监督管理全县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协助上级律师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县律师机构和律师的执业工作。
(负责人:汤月魁,联系方式:0773-7517391)
(八)“三大纠纷”协调指导股。
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开展“三大纠纷”案件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三大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本 辖区内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案件的协办工作;负责“三大纠纷”调处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温登慧,联系方式:0773-7519953)
(九)科技信息股。
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保障。承担机关综合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及其相关业务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
(负责人:潘钇辰,联系方式:0773-75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