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阳朔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标签: | 阳朔县,司法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773-8822267 |
地址: | 阳朔县城北路20号 邮 编:541900 |
一、职责职能
阳朔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涉及本县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起草协调工作。
(三)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督导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定我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政策和办法。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本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何显国:党组书记、局长
邱宝庆: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