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协调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
机构信息
地区: 临桂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标签: 临桂区,发改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 0773-5592565,窗口办公电话:0773-3200806
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协调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全区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部署,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建议。

(四)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编报年度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大课题研究经费总资金计划;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

(五)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

(六)统筹协调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统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拟订营商环境优化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审核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

(七)配合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牵头负责促进全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研究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八)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全区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九)提出促进工业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研究工业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加强对非公经济的管理、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非公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十)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组织全区节能工作;研究能源、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运输发展的规划。

(十一)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全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编制区内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科学技术、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各项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和改革战略和规划,研究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政策;跟踪督促全区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情况;推进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集聚区建设;协调解决有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等工作。

(十五)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区本级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动计划)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负责提出区本级重点项目和辖区内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推荐辖区重大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行列。

(十六)研究制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实施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范围内的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工程的建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进网络互联互通;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培训和信息化推进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负责全区物价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完成好自治区下达的物价控制目标;组织实施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参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生产、流通等方面经济关系的调控工作;负责制定、调整属于区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区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网络,预测市场物价动态,分析、预警市场价格形势,反馈市场价格的重要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负责组织全区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流通费用及经济热点的调查分析工作和依法开展估价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区有关部门的物价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和行业价格自律;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和仲裁案件的各种涉案标的物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

(十八)负责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我区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提出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九)负责水库移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综合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自治区、市下放或委托下放的管理事项。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划出的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出到区自然资源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农业投资项目职责划出到区农业农村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出到区审计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出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出到区医疗保障局。

2.划入的职责。水库移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综合管理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文秘、机要、档案、机关党建纪检、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

(二)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股。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等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负责联系国防动员、军队建设方面的工作,协调相关国防建设问题,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研究制定与国民经济有关的国防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股。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投资类项目审批,汇总编报年度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和重大课题研究经费总资金计划。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农村经济和西部开发股。编制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编制农林水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衔接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提出农林、水利等农口部门政府性专项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衔接平衡农业产业化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编制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对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进行协调及督促工作。

(五)国民经济规划综合股。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协调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组织开展全区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县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六)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股。负责工业类项目审批,提出促进工业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研究工业及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市审批的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七)交能和环资股。负责交通运输、能源类项目审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组织全区节能工作。研究能源、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运输发展的规划。综合协调国家低碳、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负责审核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八)社会与体改股。负责社会民生类项目审批,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科学技术、民族宗教、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各项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提出全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对策。编制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建议。

(九)服务业股。负责服务类项目审批。负责服务业的总统筹,制定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服务业发展政策,拟定全区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预警监测全区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全区服务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统筹协调服务业产业融合发展,牵头组织全区服务业联席会议,承担区服务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营商环境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优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简化申请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承担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日常联系、信息沟通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加强督查工作落实,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严格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提出奖惩建议。配合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牵头负责促进全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研究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本区和本系统内法制工作的指导、宣传教育、有关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商品价格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价格调控方案,按价格管理权限提出相应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搞好价格调控机制和应急机制的实施工作。负责研究价格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价格法规及承办有关价格方面的行政应诉。贯彻实施有关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价格监测工作,跟踪、分析、预测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区政府下达的价格改革措施和调、定价方案,根据广西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属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部分资源产品、重要公用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重要专业服务、部分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

(十二)收费管理股。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经营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广西定价目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和调整有关收费的项目和标准。

(十三)调控和流通监督检查股。负责全区粮食储备和仓储,加工设施规划建设维修、改造计划,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仓储建设、销售计划,提出动用本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安全,组织推广储粮、检验、储运、加工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行业统计,以及粮食流通总体方案,依法对全区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粮食调剂,保障军队、灾区、库区、林区等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承担全区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做好粮食标准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四)物资与能源储备股。研究提出健全全区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拟定全区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救灾物资、重要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和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十五)财务股。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社会保险、工资福利、职工教育、岗位考核、行业会计、财务报表、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六)水库移民安置股。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宣传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有关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和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实施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规划编制和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等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技能培训工作。

三、二层机构

(一)桂林市临桂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军粮供应计划,落实军粮的筹措、调拔、加工、配送和供应等工作,负责本级储备粮的管理和上级政府储备粮的委托代管工作。

(二)桂林市临桂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只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有关规划编制审核的技术服务和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实施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规划编制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协助配合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测评估工作;为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技能培训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负责人:邓喆

五、办公地址

(一)单位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二)窗口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

六、联系方式

(一)单位办公电话:0773-5592565

(二)窗口办公电话:0773-3200806

七、办公时间

(一)单位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窗口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桂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