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桂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标签: | 桂林市,商务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
电话: | 0773-2889953 |
地址: | 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桂林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桂林市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进商务综合执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管理职责。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取得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
(七)依法监督进出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自治区对东盟、港澳台地区及日韩的经贸合作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负责我市与东盟国家有关机构间建立经贸合作机制和与港澳台地区及日韩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协调我市参加中国一东盟国家博览会有关的展务、商务出访、来访接待工作及参与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泛北部湾等次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
(九)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自治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对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进行认定、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企业对外投资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工作;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根据自治区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拟订桂林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桂林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全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审批事项;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我市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桂林内外贸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企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对外贸易、出口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五)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的联合专项行动。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书档案、安全保卫、保密、外事接待、后勤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协调内外关系,承担政务信息;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班子会、局务会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对外宣传;负责办公室用品的申报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因公出国有关事项;负责局管出国人员政审及驻外派出干部管理;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导扶贫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群众团体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事项。
(三)财务科
拟订中央下达及自治区安排的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统筹管理机关行政经费及各项业务专项经费等;编报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监督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工作;负责完成广西外经贸会计学会交办的有关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四)市场秩序科(桂林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开展执法检查和重大案件督办,推动各类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负责直销管理;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按职责分工管理药品流通、酒类追溯工作。负责全市打击走私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的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发展、特色商业街区的合理布局,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
(六)流通业发展科
研究提出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井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流通标准化;推动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承担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按有关规定对餐饮、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规划、指导境内外种类非商业性办展活动;负责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牵头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八)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拟订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局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指导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推进与应用。
(九)综合业务科
研究商务领域发展趋势,围绕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务综合分析,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承担撰写商务史志及年鉴工作;组织开展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内外贸政策、法规宣传培训;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口岸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的相关政策;根据自治区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拟订桂林口岸开放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桂林口岸通关便利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口岸相关工作。
(十一)对外经济和外国投资管理科
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接受国际无偿援助和对外援助的管理;负责全市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全市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型、先进技术型企业和鼓励类项目。
(十二)对外贸易科
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外贸运行结构调整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依法办理加工贸易批准证;负责全市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指导和促进工作;组织、管理境内外涉外商品交易会;负责对外贸进出口的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负责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外经贸区域协调资金项目与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管理及申报工作;做好东盟博览会有关的展务、商务出访、来访接待等工作。
负责人: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