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塔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标签: | 塔河县,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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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
电话: | 0457-3607120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中央大街85号 |
(二)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的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县各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中专、普通高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组织中考和高校招生考试。
(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九)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