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塔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标签: | 塔河县,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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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14:00-17:00) |
电话: | 0457-3601935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政府后院东侧 |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地、县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以及其他专项调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