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伦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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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
电话: | 0455-5731165 |
地址: | 海伦市海西新区写字楼主楼三楼 |
一、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职责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提出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五)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承担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铁路建设、民航运输、机场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铁路、民航项目规定权限内的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报批、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安全、档案、外事、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执行交通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交通专项资金审计和局所属单位行政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和交通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执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局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和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才队伍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技术工人职务资格的晋升审查工作;负责公务员考评工作;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突发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交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电话:5731165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与其合署办公)。负责监督检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草拟、报审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道路、水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有关公路路政、公路养护资质等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电话:5789008
(三)综合规划股(建设管理股与其合署办公)。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查及后期评价工作;提出市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公路、水路对外合作有关工作;对全市公路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参与审查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公路和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和规定权限内初步设计审批;承担交通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提出全市交通战备公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电话:5731175
(四)公路运输股。负责执行省市公路路政、养护、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直属企业的管理工作;参与我市铁路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认真执行综合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综合运输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管理工作;指导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参与我市民航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民航运输发展、运营管理及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运输直属企业的管理工作。电话:5731175
负责人:邹本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