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商务局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伦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伦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的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海伦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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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电话: 0455-5738450
地址: 海伦市政府办公楼12楼西侧。
详细介绍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伦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7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伦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市域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市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规章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备案企业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联合年报。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拟订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对口部门做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制定的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参与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洽谈活动;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

(十六)负责对招商引资的项目提前介入,做好项目的审查、论证、确认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企业与项目的对接。

(十七)负责确定市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和国内外项目的收集、筛选、初步论证工作,做好招商项目一站式审批工作。

(十八)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制度,建设好项目库,经常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保持联系,定期传递项目信息。

(十九)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督查和落实,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受理投资者对招商引资环境方面的投诉,及时与纪检等部门对接,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商务局内设机构综合股和业务股。主要职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负责人:王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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