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萝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
电话: | 0468-6822336 |
地址: | 萝北县凤翔镇办事大厅7楼。 |
一、工作职能:
(一)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研究全县工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民技术吸收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边防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军民产业融合工作。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
(六)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实施振兴装备制造业,拟订装备制造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促进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省有关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进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工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作为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十三)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
(十四)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推广及预拌混凝土、预拌沙浆的市场管理与禁现工作。
科学技术工作
(十五)拟定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七)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八)拟订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九)编制县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二十二)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四)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1.增加军民融合发展相关职责。
2.增加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职责。
3.增加散装水泥管理相关职责。
4.增加石墨产业发展相关职责。
5.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管理流程,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逐步向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转变,逐步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县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办、中小企业办、石墨产业办、科学技术办。
三、负责人姓名:王卫权,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