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饶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9-5622599 |
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新阳北路55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全县公安工作,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二)制定并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公安教育训练和宣传的方针、计划;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制度。
(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六)负责全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源,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的安全监察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对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
(八)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保安队伍及消防、边防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要人在我县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