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尖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69-4233030 |
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3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全市公安工作,是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二)制定并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公安教育训练和宣传的方针、计划;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保障制度。
(三)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侦查工作,侦查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六)负责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国有资源,打击非法开采工作以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对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防范和处理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
(八)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保安队伍及消防、边防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要人在我市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在我市范围内的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监督公安交警和公安消防执法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煤炭领域非法开采行为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及时抓捕事故逃逸责任人,参加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审批;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小区、村屯、民房和小微生产经营单位等非重点消防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
(十五)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协助领导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综合分析;负责督办检查和保密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各种文稿和文书处理。负责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2.机要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密码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机密网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密码设备配发、管理;承担局机关密码电报收发、办理及归档;承担局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审计科
负责全市公安审计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本部门的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
4.信访科
负责收集全市公安信访信息;负责接待管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控制上访老户;查处重大信访案件,负责全市公安信访案件催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5.科技信息化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推广工作;公安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与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通信系统建设、维护与保障工作;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执法服务工作;市公安局信息中心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金盾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6.警务督察支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督察;受理、处置群众关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刑法。
7.直属分局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直属所队案件审核、审批把关工作。
8.情报信息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规划指导、综合管理,推动情报信息联动应用平台和机制建设,整合公安内部和社会信息资源,搜集、汇总、分析研判稳定情报信息,依托情报平台组织实施打击刑事犯罪网上作战、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研判。
9.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工作、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及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10.国内安全保卫机动侦察队
承担对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各种事件、对象的现场勘查、取证、秘密监控和协助处置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要案件以及其它专项工作。
11.警卫支队
负责有关国家、省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要人在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等大型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12.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
负责打击邪教分子的违法活动,侦破邪教案件,组建秘密力量收集邪教活动信息,对其它非法组织的调查控制工作。
13. 户政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管理工作;人口信息数据建设和人口统计工作;社区警务建设、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检查指导工作;公安派出所消防指导工作。
14. 刑事技术支队
为全市公安各警种执法和政府有关执法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承担全市各类重特大、疑难案(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和提供技术支援,负责全市重特大、疑难案(事)件的鉴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公安刑事技术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15.警犬基地
负责警犬训练及参与破案工作。
16.双鸭山市看守所
负责依法关押、管理已决犯、未决犯;押送执行已决犯和对执行短期刑罚、拘役等人员的教育改造管理工作;负责对在押人员后勤服务及监舍的管理工作。
员后勤服务及监舍的管理工作。
17.双鸭山市拘留所
负责依法收拘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18. 双鸭山市强制戒毒所
负责控制我市戒毒率和复吸率,实现强制戒毒的目的。
19.指挥中心
负责“110”报警,传达贯彻领导指令;收集、分析、反馈各类案件、事件、事故信息,按日编发《信息快报》,逐月进行治安情况分析;对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先期处理;负责领导交办的传令、协调等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工作。
20. 刑事侦查支队
负责国际合作与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全市性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指导、参与侦破全市有影响的案件、严重暴力案件和疑难案件,协调侦破跨区域的刑事案件;检查指导刑事特情和营业性据点的建设工作及刑侦情报资料建设工作;制定全市性通缉令、协查通报等工作。
21.技术侦察支队
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网络维护及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敌情、我情、社情等情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提高情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侦办中央、省、市各级侦查部门交办的重特大案件。
22、特警支队
负责反恐怖工作。负责各类暴力案件的战术处置及谈判工作;负责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出警和备勤工作;负责维护市五大机关和市主要领导驻地信访秩序,负责对到省进京非正常信访人员的接返及依法处理工作。
23.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指导、协调、查处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重特大经济案件及其它工作;负责全市经侦特情和营业性据点的管理工作。
24.治安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参与和协调突发治安事件的处置以及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专业市场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的管理工作;爆破作业审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大型焰火燃放许可;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资格认定;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许可;大型烧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及民用枪持枪证核发;枪支(弹药)运输许可;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核发。
25.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负责收集掌握全市“三情”;负责全市政治案件的侦查;打击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在宗教、文化教育等领域开展情报侦察和保卫工作,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组织、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
26.禁毒支队
负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毒情形势分析,研究制定预防、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对策;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以及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审批;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核发。
27.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狱内案件深挖、收集各类线索、追处人犯和抓逃工作;负责监所管理及信息综合等工作;负责监所等级评定、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28.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因私出国申请,报送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作护照后发放护照;受理、审批本地区公民因私赴港澳台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全市公民赴港澳定居、商务的申请;受理、审批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受理、审批华侨、港澳台居民在内地遗失出入境证件、证件过期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出境申请,并签发相应的出境证件、签注;受理、审核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台湾居民来本地定居的申请;受理、管理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和国籍确认工作;处理或指导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受理、审核、管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负责边境旅游证件的复核、审批工作;负责外国人经饶河口岸入境签证审核、审批工作。
29.法制支队
负责市局规范性文件及全局有关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参与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直接受理各县、分局及直属分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市局直属分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全局的刑事复核及市局直属分局的刑事复议;受理全局的赔偿案件;负责全市收容教养的审批和投送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执法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法制调研咨询和教育工作。
30.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有关维护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食药环侦部门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落实;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负责全市公安食药环侦部门队伍、业务、信息化、规范化等基础建设工作,对全市公安食药环侦队伍进行业务培训;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动态进行调研,分析、研判犯罪信息和规律,提出预防和打击对策;负责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的长效机制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监管、联动执法和区域性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31.森林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劳动工资和一般干部管理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拟定全市林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指导林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科级以下干部、工人的档案管理工作。
32.交警支队
负责全市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负责全支队的队伍建设工作。
33.警务保障处
负责市局及分局的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后勤保障工作。
政治部(内设:干部科、教育科、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宣传科)。
干部科
负责市、区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干部任免、调配、工资管理、优抚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科级干部考核和管理;负责民警警衔评授及晋升;协助上级部门对副处级班子进行考核;协助各县组织部门对管理、推荐班子成员。
教育科
负责组织、指导、考核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教育训练工作;开展民警继续教育及在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指导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警警衔晋升培训。
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负责指导检查全局作风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立功创模工作;负责全局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工作。
宣传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工作;负责新闻栏目制作播出;负责民警思想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文化文艺活动和其他上级交办的工作;负责政治部文秘工作,起草政治部工作规划和总结。
机关党委、团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领导信息
市政府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冰洁同志负责领导市局全面工作,分管审计科、警务督察支队。
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黄泳鑫同志:分管办公室、警务保障处、国保支队、反邪教支队、经侦支队、法制支队。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审计科、警务督察支队。
市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高延山同志:主持市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勤海同志:分管治安支队、户政支队、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信访科。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东洋同志:分管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安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指挥中心、情报支队、警犬基地。
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平玉同志:分管监管支队、市看守所、市拘留所、食药环侦支队、森林公安局。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荣民同志:分管政治部所属科室、人民警察训练支队、机关党委,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办公室、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工作。
市局副局长王洪彪同志:分管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警卫支队、禁毒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