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3-5899703 |
地址: |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长安街58号西安区政府后五楼;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市局做好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贯彻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市级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按要求组织实施;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按照全市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政策指导,执行职称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本级区域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备案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做好我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考勤、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执行市级拟订的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岗位
(一)综合。负责全局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核、校对、制发;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和制发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全局办公室、文件及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等文字综合工作。
(二)就业创业。执行全市就业创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联系、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区域内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区属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三)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按政策负责办理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办理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工作;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荐我区人才参加高层次交流与培训项目。
(四)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上级政策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并报市局审核备案;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和辖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人参加技术工人等级申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
(五)考核培训。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拟定事业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事业单位考勤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事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培训。
(六)档案管理。负责档案认定、保管、收集、整理、装订、借阅和转递等相关工作。
(七)农民工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并协调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
(八)工资福利。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及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病休、病退、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工作。
(九)养老保险。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办理工作。
(十)劳动保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对辖区内人员进行劳动合同鉴定;负责对我区管理的保障协理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
(十一)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贯彻执行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复核乡镇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初审意见。
(十二)信访。负责受理、办理有关劳动、人事的信访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在信访系统上上传信访事项办结情况。
下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