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一、部门职责: 区文广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0452-6672929
☆ 网上办事大厅
机构信息
地区:
碾子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6672929
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碾北公路碾子山公路客运站,
详细介绍
一、部门职责:
区文广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区域合作、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办督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拟订全区文物保护计划,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文化遗产申报、监管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五)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七)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八)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九)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
(二十)贯彻“旅游立区”发展战略,落实旅游主导产业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责任。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文广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目标管理;负责党建、人事、劳资、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学习、教育以及信息工作;负责内部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办公设备、耗材的购置和执法车辆的使用管理安排等后勤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内设科室的关系;协调各下属事业单位的关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旅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旅游产业发展进行详细调研,编制全区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旅游发展资金、财政性旅游资金的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招商引资、旅游统计、旅游区域合作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旅游资源的整合规划与优化配置;制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景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节庆活动管理;负责景区安全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协助负责处理与景区有关单位的关系,帮助做好协调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全区文物市场、娱乐场所、网络游戏服务、文化产品、文化艺术活动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负责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的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营利性的体育场所和项目进行监管;对广播影视节目服务和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服务机构的业务监管工作,并对全区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管;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安全播出。负责处理区内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参与区内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负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文化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全区文化市场实施管理,拟定综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的建设;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执行国家有关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制定并实施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划和计划;负责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和水下重点文物的保护及考古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区内各古文化遗迹档案材料的编写、整理上报和存档工作;负责做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全区的文物征集和鉴定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
(五)体育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拟订全区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促进体育消费;组织全区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并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安排、规划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研究和指导竞技体育训练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输送;综合下达年度竞赛计划,承办省、市下达的体育比赛任务,组团(队)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区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六)广播电视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广播电视事业政策,指导、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协调全区性重大广播电视事业活动;组织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负责广播电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落实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辖区内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接收和引进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对全区的传媒播出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指导。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上办事大厅)
(查看详细信息)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
(查看详细信息)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
查看全部发表
关注(0)
点评(0)
图片(1)
添加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