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松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84010944 |
地址: |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公务活动安排。
(二)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组织拟定、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各街镇、委办局及有关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区政府决定。
(五)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名义及区政府有关领导的综合性文稿。
(六)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区明确由区政府落实的工作、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八)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网站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对口的公务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指示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区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及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指导街镇政府机关事务工作。
(十四)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全体会议讲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单独或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文章。
(十六)对全区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部署的重点工作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七)参与起草区委、区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文件。
(十八)及时跟踪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社会动态,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综合信息,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九)负责组织协调省内外、市内外、区内外专家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咨询论证。
(二十)完成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与区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直单位办公用房的调剂等日常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
内设机构:
1、综合政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部门相关的信访、会议、督办、史志、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的会务工作,协助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公务活动。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政府办机关保密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各街镇、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的请示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对上级部门明确交办的会议、文件、事项和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协调督促、反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担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开展综合调查研究,编发简报及信息,起草综合性文稿。管理区政府系统网站。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2、行政管理科:
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对口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指示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区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及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镇政府机关事务指导工作。负责政府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