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与计划,规范和维...
机构信息
地区: 松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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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1-88101919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川路1550号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与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指导、监督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三)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和查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推动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宣传、指导立项,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化妆品经营、使用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组织、指导商标和专利监管工作;承担并指导有关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工作,承担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对街道市场监管所干部按有关规定实行双重管理。指导监督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委托下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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