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86501431 |
地址: | 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
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公务活动安排。
2、负责区政府(管委会)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3、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4、负责研究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决定。
5、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名义的综合文稿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汇报、文章等各类综合文稿。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全区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7、负责对国家、省、市和区委(党工委)明确由区政府(管委会)落实的工作、区政府(管委会)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8、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9、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10、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指示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11、负责区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及区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指导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工作。
12、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13、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5、完成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6、与区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调剂等日常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