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龙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4230707 |
地址: | 和龙是同心东路87-5号 邮政编码: 133500 |
和龙市统计局为吉林省统计局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根据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汇总全市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科技、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州局及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外市的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体系。
(六)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负责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承办州统计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局机关行政工作,政务信息的采集、传递与反馈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专题性经济分析报告及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统一审查和管理;整理、编印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及各类统计数据资料;组织建立和应用全市综合数据库;组织指导全市综合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局统计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统计分析资料的审核;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三)法规科。执行全市中长期统计法律、法规实施规划;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四)工业投资科。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利用相关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农业贸易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包括林、牧、渔业等)、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 、住宿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检查指导基层及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和龙市统计局负责人:金春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