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龙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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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 8:30-12:00 13:30-17:00 冬季 8:30-12:00 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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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和龙市文化路24号 |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要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州对口部门用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省、州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州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州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创新。
(七)协调处理全市运输中的重大问题,管理铁路道口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节能监察职责。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全市工业引资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和边境无线电协调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和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全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
(十四)拟订汽车、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黄金等行业的行业政策、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
(十六)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全市科学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十八)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合理配置科技经费,协调财政、金融、税收等部门为全市科技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筹措资金;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和市级科学事业费,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按有关程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十九)研究拟定加强基础性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科技发展计划,负责全市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以及新产品试制和中间实验鉴定计划的制定和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技术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科技成果申报和鉴定,负责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二十)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
(二十一)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拟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市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二十二)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及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和科技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综合人事科、运行监测协调科、规划投资科、安全能源科、民营经济与企业管理科、科技产业科、党务办公室。
负责人:周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