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了》(吉发〔2018〕1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龙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机构信息
地区: 和龙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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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3-4222472
地址: 和龙市人民大街105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了》(吉发〔2018〕1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龙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厅字〔2019〕40号),制定本规定。
  和龙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市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法规,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协调和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变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拟定公路、水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监测干线公路网安全运行情况;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实施国家交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行业培训,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全市交通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引进、筹措、监督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从业人员队伍培训、作风建设工作;干部人事、劳动工资、 职称评定、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公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工程建设科、质量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科、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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