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共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和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吉委编行函〔2019〕4号)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和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批复》(延州政函〔2019〕91...
机构信息
地区: 和龙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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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3-4224799
地址: 和龙市文化街24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和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吉委编行函〔2019〕4号)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和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批复》(延州政函〔2019〕91号),制定本规定。

和龙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提出适合和龙市情的扶贫开发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年度计划和规划的实施。

(三)负责全市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关系到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可形成产业化的贷款项目,种、养、加与龙头基地型项目,协调农行和各业务部门编制好项目计划,抓好项目管理。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部门的对口帮扶工作科教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全市贫困村的认定和脱贫考核验收工作。

(七)负责承担扶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市扶贫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公务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党建工作、财务、档案、保密、后勤保障、社区联建、公务接待等事项;拟订全市扶贫开发相关工作条例草案;负责开展扶贫开发重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扶贫督查整改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负责有关扶贫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项目科

负责扶贫项目计划、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扶贫开发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督促检查年度计划和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市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负责一汽扶贫帮扶工作。

(三)基础设施科

负责提出有关扶贫资金分配初步方案,组织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农资金整合;负责扶贫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产业扶贫工作。

(四)社会保障科

负责全市扶贫宣传、扶贫领域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指导定点扶贫、驻村帮扶工作;负责全市行业扶贫工作,调度各行业部门扶贫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教育扶贫、电商扶贫、就业扶贫、教育致富带头人等工作;负责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开发数据管理工作;负责贫困县、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脱贫、返贫工作。


负 责 人:楚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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