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集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6223841 |
地址: | 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
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规划及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根据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
(六)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及资产设施管理。
(七)承办通化市统计局和集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